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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专科

浏览:编辑:文/姗姗08月31日

大连艺术学院专科

大连艺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始建于2000年1月,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学校——大连艺术学院(学校代码为13599);2011年5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大连艺术职业学院成建制并入大连艺术学院。

大连艺术学院专科

大连艺术学院坐落于“浪漫之都”大连。学院始建于200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设有音乐学院、乐队学院、戏剧影视与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院、服装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分院,设有4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包括31个本科专业和18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一万三千余名。

学院专科开设专业有: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书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表演、影视动画、播音与主持等。

大连艺术学院专科录取办法说明

1.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普通类考生: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100%以内调档。

达到生源所在地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文史类优先参考语文成绩,其次是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优先参考数学成绩,其次是理科综合成绩。

大连艺术学院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4 6 3 5 5 4
2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 4 5 4 2 6 4
3 视觉传达艺术 2 2 7 4 4 2
4 服装与服饰设计 0 2 7 7 0 4
5 环境艺术设计 3 2 4 9 4 0
6 书画艺术 3 2 3 5 0 0
7 工艺美术品设计 0 0 2 5 3 0
8 广告艺术设计 0 2 5 5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