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舞蹈系招生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音乐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设有24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4000余人,是全国十一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四川音乐学院舞蹈系招生要求
1.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四川省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治疗、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统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的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治疗、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即: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专业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4.报考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以考生体检表上的身高为准。其他艺术类专业无身高要求。
四川音乐学院省内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1 |
2 | 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 | 3 |
3 | 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 | 51 |
4 | 音乐表演(小号) | 4 |
5 | 舞蹈编导 | 6 |
6 |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 50 |
7 | 舞蹈学 | 8 |
8 | 表演 | 40 |
9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3 |
10 | 公共艺术 | 53 |
11 | 产品设计 | 42 |
12 | 环境设计 | 65 |
13 | 视觉传达设计 | 57 |
14 | 动画 | 58 |
15 | 雕塑 | 36 |
16 | 绘画 | 99 |
四川音乐学院各省录取最低分
序号 | 省份名称 | 批次 | 分数 | 位次 | 省控线 |
1 | 河北 | 本科批 | 506 | 93102 | 439 |
2 | 江苏 | 本科批 | 513 | 114462 | 448 |
3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555 | 100459 | 488 |
4 | 福建 | 本科批 | 482 | 17001 | 453 |
5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495 | 180804 | 443 |
6 | 湖北 | 本科批 | 511 | 72170 | 424 |
7 | 湖南 | 本科批 | 457 | 124268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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