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性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北科技学院是经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开办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的主考院校,助学合作单位为湖北中山专修学院。合作办学本着“宽进严出,教考分离”的原则,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专业计划采取全日制面授的形式组织教学,为自学考试学习者提供学习条件、帮助和指导学习者学习的活动。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毕业证书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湖北科技学院副署。
办学特色
突出“技能、自考、助学"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湖北省被国家确定为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重新编制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体系,从学科型课程体系向职 业型,应用型课程体系转变,使学习内容更加实用,更加与时俱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职业型、应用型人才。
课程教学综合评价全覆盖
根据鄂自考【2016】12号文件精神,自考助学全面实施课程教学综合评价,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管理、考核和评价。课程教学综合评价成绩占自学考试课程成绩的30%,自实施课程教学综合评价以来,学生学习效果显著提高。
专业设置及专业课程体系相一致
根据教育部教职成【2016】7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所开设的专业均与本校普通本科专业一致,自考本科生与本校普通本科生共享教学资源。
办学优势
“四同”办学
相同教育资源:本校教师授课,所有资源共享,共沐大学文化。
相同管理制度: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专职辅导员全程跟踪,实行全日制管理。推行养成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教育及职业教育“五位—体”的教育模式。
相同激励机制: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评选优秀团员、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设置评定“奖学金”,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相同就业待遇:学校坚持校企联合,与武汉城市圈,长江、珠江三角洲等全国多个大型企业及人才市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为毕业生开辟双向选择的就业渠道。
立足就业
根据教育部着力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应用型、职业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自考助学班采用学历+技能+就业的教育模式,在进行学历教育的同时,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相关考试取得本科证书和专业职业资格证的双证书,与用人单位对接,负责学生推荐就业。
双重保险
学生入学后,在注册自考考籍的同时,对愿意参加成人高考并被录取的学生同时注册成人高等教育学籍,以获得双证保险,解除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有效激励
为满足学生求学欲望,提高毕业后的就业质量,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考研。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专业培养方向 |
学位证书 |
工程管理 |
工程造价与项目管理 |
工学学士 |
工程施工与监理 |
财务管理 |
注册会计师 |
管理学学士 |
理财规划师 |
工商管理 |
企事业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人力资源管理 |
电子商务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 |
网络营销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与信息安全 |
工学学士 |
互联网大数据 |
学前教育 |
学前与儿童早期教育 |
教育学学士 |
音乐与舞蹈方向 |
网络与新媒体 |
影视编导与新媒体运营 |
文学学士 |
播音与主持 |
视觉传达设计 |
动漫设计方向 |
艺术学学士 |
视觉传达设计 |
小学教育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学士 |
音乐教育 |
毕业待遇
1、自考和成教各科成绩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上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的自考和成教本科文凭。
2、符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3、按照相关政策,可参加研究生和公务员的招录考试。
4、技能考试合格者,由相关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需要出国留学深造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招生对象
1、招生区域:面向全国招生,文、理、艺兼收。
2、优先招录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24周岁。
3、优秀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且所报读的专业原则上相应对口,如需调换专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4、所有学生均须是身心健康、无影响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入校后均应自觉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故意隐瞒病情的一律劝退。
5、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未受公安、政法部门处理和没有案底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