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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浏览:编辑:文/秋12月11日

吉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三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院地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戏曲学院、长春电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和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等15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学院“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吉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音乐学(理论、师范)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专业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书法学专业,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校考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3.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

二、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播电视编导(演艺策划)、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广播电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统称为编导戏文类专业,统一排序,以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统一排序,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2.非校考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录取时,美术设计类专业和编导戏文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三、按专业成绩和总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也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省内本科录取最低分

序号 专业名称 录取最低分
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243.260
2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 259.170
3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 233.800
4 音乐学理论 81.064
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21.670
6 书法学 275.501
7 表演(服装与服饰展示) 250.000
8 表演(戏剧表演) 233.000
9 播音与主持艺术 91.948
10 舞蹈编导 244.333
11 音乐学(师范) 86.917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音乐学 10
2 作曲 与作曲技术理论 12
3 音乐表演 120
4 美术学 40
5 绘画 170
6 书法学 20
7 视觉传达设计 70
8 环境设计 70
9 服装与服饰设计 30
10 产品设计 116
11 摄影 20
12 艺术设计学 10
13 广播电视编导 20
1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5